关于下发“十一五”国家课题“我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”
立项项目的通知
高教研[2008] 21号
各有关高等学校:
2008年5月10—14日,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对经专家评审出来的“十一五”国家课题“我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”立项项目进行了公示,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了一定的调整,确定了各学科方向的总牵头单位、各子课题的牵头单位及立项项目的负责单位、负责人。现将结果予以公布,详见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网站,网址:www.crct.edu.cn。
所有子课题须于6月底前开题,确定各子课题的研究目标、研究内容,明确各项目的参加学校、参加人,落实任务分工,制定研究计划,并填写项目立项表一式两份以供备案(项目立项表可于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网站下载)。多所学校参与的项目,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盖章。没有按时开题的项目不得填报项目立项表。
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
2008年5月20日
附件一:应用型本科院校“十一五”国家课题“我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”立项项目一览表
附件二:独立学院“十一五”国家课题“我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”立项项目一览表
附件三:“十一五”国家课题“我国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”项目立项表